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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部门严管重点危险化学品 | | 时间:2010/6/3 11:14:03 来源: 作者: 阅读数:次 | | 4月15日,国家安监总局、公安部、国家工商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,要求在今年年底前进一步加强高氯酸、高氯酸盐及氯酸盐等12类126种重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,以确保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、亚残运会安全顺利举行。
公告要求,地方各级政府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危化品经营单位的监督和检查,未取得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、营业执照的单位不得销售危化品。重点危化品的生产、经营、储存、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台账,如实记录重点危化品的销量、储存量和流向;采取可靠的保安措施,妥善保管,防止被盗、丢失或者误售、误用。重点危化品使用单位应当从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化品生产企业、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销售单位购买重点危化品,严禁倒买倒卖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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