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笔者从县国税局获悉,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持续加码,税收减免打出“组合拳”。
根据国务院决定,从今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,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所得税额20万以内(含)扩大到30万元以内(含30万元);将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,由今年底延长至2017年底。
据县国税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,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以下三个标准的企业:一是资产总额,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,其他企业的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;二是从业人数,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,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;三是税收指标,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。考虑到每户企业情况不一,根据纳税人需求,我县国税部门在全县各级办税服务厅均设立了“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”,并在醒目位置设立标识,全面宣传辅导各项税收优惠政策。在网站开辟有“小微企业税收优惠”专栏,并通过政务微博、微信公众号,编制和发布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目录,供纳税人咨询查阅,确保每位纳税人应享尽知。县国税局还专门制作了动漫微课堂,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幽默活泼的风格,为纳税人讲解税收优惠政策。
据了解,在减免备案手续方面,对符合规定条件减免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,网上申报软件系统会及时提醒那些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优惠的企业,在进行月(季)度预缴申报时,主动计算出企业可享受的最大减免税额并给予优惠。同时,纳税人只需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“从业人数、资产总额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,不再另行专门备案。增值税和营业税采取直接免缴的形式,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办税负担,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享尽享。(《今日苍南》•陈薇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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